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職責
發布時間:2024-06-16 22:21:52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是企業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二、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督促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按照崗位職責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主持建立并督促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年總結”自查工作機制。
三、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決策前,充分聽取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否決制度,對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發現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并提出停止相關食品銷售活動等否決建議時,應當指令落實工作建議,并組織人員立即分析研判,采取處置措施,消除風險隱患。
四、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教育培訓和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職責。建立對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激勵機制,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協調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和人員,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工作。
六、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其他責任



